本報訊 “家教收入要不要交稅?獎學金要不要交納個人所得稅?如果要交,起征點是多少,稅率又是多少?”“學生打工所得報酬當然要依法交稅,但起征點太低,不合理。”連日來,一場圍繞稅法知識的學習討論在浙江林學院舉行。這是由學校團委組織的暑期大學生稅法意識普及活動的組成部分。
為幫助大學生樹立誠信納稅意識、了解納稅知識,浙江林學院在暑假前夕就開展了大學生納稅宣傳。學校還要求,凡是參加暑期打工的學生,只要達到納稅要求,就必須自覺納稅,否則就是偷稅、漏稅,是違法行為,將被學校記入個人的誠信檔案。
林學院學生小吳認為:通過這樣的活動,有利于了解怎樣交稅,進一步培養納稅意識。大學生沒有穩定的收入,沒有納稅的機會,自然就很難養成納稅意識。現在我們知道,大學生參加勤工儉學也是需要納稅的,以前沒納稅是違法行為。
經濟管理學院學生李晶通過暑假帶家教,目前已經掙了5000元,“我決定開學前就去交稅,那是一件光榮的事。”
“我暑假參加完勤工儉學一定去納稅,要不然我就違法了,那可不僅僅是誠信、道德的問題了。”學生胡鳴這樣告訴筆者。
學校有關部門老師認為,大學生為勤工儉學收入自覺納稅,是盡一個公民義務,是一個守法者的責任,具有強制性,沒有這種意識就很可能觸犯法律。大學生是潛在的就業對象,而且是今后若干年內高收入群體的最大“后備軍”。在這些人中樹立納稅意識,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。
《中國綠色時報》 8月10日 陳勝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