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杭州市長運交通客運旅游有限公司將一面“贈浙江林學院藝術工業沈晨同學:品質高尚、拾金不昧”的錦旗送到浙江林學院工程學院領導手中的時候,該校師生才知道大一新生041班班長沈晨剛拾到了價值10余萬元的財物并歸還了失主,此事他從未向任何人透露過。
原來幾天前,該公司一位司機不小心在公交車上丟失了一個公文包,內有現金一萬多元,還有各類支票、銀行卡和各類證件,總價值10余萬元。正當司機著急萬分之時,沈晨打來了電話。當天沈晨正好從家里返校,在杭州西站附近的公交車上拾到這個公文包,等候近半小時后,一直不見有人來認領,遂按名片撥打了失主的手機。
此事在學校傳得沸沸揚揚,但沈晨卻非常平靜:“如果是你丟了東西,難道不想讓別人還你嗎?”
記者了解到,前不久該校旅游學院游憩033班的陳念同學主動上交了取款機上別人遺忘的1000元現金及銀行卡,該校林學022班的方標等同學日前也撿到價值數千元的人民幣、銀行卡以及各種證件,上交給了學校保衛處。
據了解,浙江林學院有關同學曾通過發傳單、網絡調查等方式,對“撿到東西是否會歸還失主”進行了調查,發現97.2%的同學選擇立即歸還或上交。
失主和學校對拾金不昧的大肆表揚,有學生認為沒必要小題大做,因為拾金不昧不僅僅是道德、教育的要求,在法律上,撿到東西也不得占為己有。而會計系的王同學認為,因為越基本的東西就越容易被忽略,小學生幾乎每人都能做到拾金不昧,而大學生又有幾人會做到呢?因此做一些積極的引導,樹立榜樣還是很有必要。
《今日早報》2005.1.22